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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电永磁厂家“千豪磁电”未授权代理公司

点击: 来源:千豪磁电 发表日期:

近期我司接到客户咨询,在360浏览器上搜索“千豪”“湖南千豪”“千豪机电”出现大量株洲某公司网站,该公司以我公司名称(千豪)作为关键词在其360搜索页面投放广告,造成客户混淆,对我司造成了严重品牌偏差的影响。
 


 

千豪磁电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为湖南岳阳,享誉“电磁之都”美称,以电磁铁,电永磁铁为销售主体,成立21年在电永磁行业上被授予:“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企业”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21年来完成了电磁铁到电永磁的升级转型,更是为电永磁产品应用起到了一定科普宣传作用。
 


 

“千豪”已经在企业名称中持续使用字号近二十一年,且经过长期的、大量的使用及多渠道的宣传,该字号在电永磁,电磁铁领域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相关公众通过“千豪”字号已经能够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在此情况下该株洲**公司仍在360搜索广告中使用“千豪”字样,具有明显的攀附意图,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该株洲**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系千豪公司提供或与千豪存在关联。该株洲**公司的行为有违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可能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我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株洲**公司此混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针对上述事件,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及我司合法权益,我司第一时间联系当地负责人处理,所有以“千豪”关键词的竞价广告全部下架!
 

郑重声明:我司在华中、华东、华北、华南、华西均有办事处,未授权任何公司作为我司代理机构。为净化电永磁市场,我司欢迎广大消费者向我司举报冒用我司名义之非法宣传。

千豪电永磁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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